第三十七章 不容声辩,没有赦免-《皇贵妃她持美行凶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求生不得,求死不能。

    张煜也是惨,为了接亲被当街一箭穿胸,刚刚保住性命就被带着跑路,被抓之后断了手脚筋脉。

    本已经够凄惨的一天了,不曾想还在大庭广众之下被当着生母的面阉割,痛得从昏迷中醒来,然后又活活痛晕,生死不明。

    能活下来真的是命大,可现在活下来还不如就此死了解脱。

    偏偏这一刻,一直狠辣的摄政王突然开恩:“传太医。”

    想死都不给他们机会。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宋宸给众人的印象都是温和有礼、沉稳内敛、君子端方,一派文臣儒生的气质。

    以至于很多人忘了,当初他可是带着十万大军杀入皇宫,将整个皇宫中人屠杀殆尽,        宛如人间炼狱,那鲜血渗入地面,一个月都没能彻底冲洗干净。

    新帝掌权之后,        他当了摄政王,把兵权往上一交,自己反而走起了文臣的路子。

    五年了,也许最开始那两年还有人忌惮畏惧他的残忍手段,可五年时间,他都表现得太过低调无害。

    就像个再寻常不过的青年王爷,处理政事的手段也柔和很多,面对皇帝无比听话,还总是被皇帝拿捏,仿佛随便被搓圆捏扁的样子,人们不自觉的就放下了戒心。

    而今日,当他再次骑马带兵厮杀,众人似乎才突然想起,这人不是金玉里娇养的王爷,而是被流放千里,硬生生的凭着自己本事从边关地狱中爬回来的杀神。

    哪怕情绪有些崩溃的宋瑛,此刻都难得脑袋清醒,猛然会想起了五年前那一天。

    她是皇帝最疼爱的妹妹,兵权在握,裙下臣无数,为何皇宫被屠她却活了下来?

    不对,应该说为何当初她没有冲入宫去救皇帝?

    恍惚中,她看到了那被她刻意压在记忆深处的画面,遍地尸骸的皇宫,那提着剑浴血而来杀红眼的少年。

    是的,她不是不能救皇帝,而是太害怕,不敢上前,都没跨入宫门就跑了。

    也亏得当时宋宸忙着屠杀皇宫,抽不出手来对付她。

    她那时被吓得缩了起来,一病不起足足一个月,连先帝下葬她都不敢出现,也就谈不上争夺皇权了。
    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