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6章 杀野猪-《重回九四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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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屠夫,很多人都嫌弃这个职业,特别是城里人,因为屠夫身上总带着一股猪肉味——生猪肉味。

    不过,了解他们的人估计不多,他们其实赚的钱很多的。就拿三元乡街道上的人来说,人家能把自家的五个孩子,个个都培养成大学生,如此就可见一斑了。

    这世上很多人会把人分三六九等,就算读的书多了,嘴上说着人人平等,但在他们心中,对职业还是有三六九等之分。

    或许他们也不想这样,但没办法,很多人都被迫这样,因为人是群居动物,对于普通人来说,身高太过于高于常人,都会被人说三道四,就更不提职业了。

    当然,郭去是不会嫌弃别人的,因为他自己就是屠夫,他自己就是从一无所有走到了今天,自然更能体会到其中的心酸,也知道万般皆下品,唯有赚钱高。

    所以在郭去看来,什么职业他都没资格去鄙视,只要能在道德底线之上赚到钱就行。

    所以!

    郭去亲自开着三轮车,拉了一头公野猪进城了。活的,目测有六七百斤,他准备现杀现卖,这样就不用去解释,野猪不是被药死的了。

    活的野猪拉进城很重要,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,这点郭去想的很清楚。

    至于所谓的麻烦,举个例子,城里人会怀疑野猪的来源,比如耗子药药死的,比如野猪死了后捡的。

    这些都会使野猪的价格大打折扣,因为很多人是不愿意吃死猪肉的。

    菜市口。

    郭去借了屠夫家的灶头和杀猪地,也请了屠夫帮忙拉猪,当然代价是他会给屠夫家三斤野猪肉,算是等价交换吧。

    拉猪的人就这里原本的屠夫,以及郭去的老爸,当然再算上老爷子和郭去的话,那就是四个人了。

    不过幸运的是,在看到郭去杀的是野猪时,路边的好几个人都凑了过来,这可是野猪啊,很多人一辈子都没有见过嘞!

    然后顺理成章的,这三个人加入了拉野猪的行列。

    总共七个人,郭去亲自操刀,这是没办法的事情,因为他力气最小,杀猪相对来说不费多大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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